附件一:
“首届中国民航乘务员职业技能大赛暨乘务员技师选拔活动”实施方案
一、宗旨
大赛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中国民航“科教兴业”和“人才强业”战略为目标,以提高民航乘务员业务素质为导向,旨在劳动竞赛中展示民航窗口岗位的精湛技能,积极营造民航职工钻研岗位技能的氛围,推动民航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组织机构
“首届中国民航乘务员职业技能大赛暨乘务员技师选拔活动”由中国民航工会、民航总局人事科教司、中华全国总工会经济技术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共同主办,民航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承办,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协办。
为做好此次大赛的各项组织工作,成立“首届中国民航乘务员职业技能大赛暨乘务员技师选拔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领导工作。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协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民航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负责大赛的日常工作(组委会办公室于中国民航人才网“ www.caacrc.com ”上设立本次大赛专属网页,发布信息)。
各航空运输(集团)公司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大赛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本(集团)公司预赛和参加全国决赛,并将本(集团)公司的预赛情况及时报大赛组委会。
三、 比赛时间
全国决赛拟于 2006 年 11 月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四、参赛选手资格
1 、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3 、参赛选手为取得民航乘务员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现职人员。
4 、推荐在本单位预赛中名次靠前的选手,选拔工作要公开、公正。
五、比赛方式及内容
大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决赛。预赛结束后,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于 2006 年 10 月 20 日前 将决赛选手推荐表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名额分配见附件三)。
本次大赛主要考察参赛乘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决赛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理论考试内容:民航乘务员国家职业标准。技能考试内容:( 1 )客舱服务、( 2 )客舱安全、( 3 )应急处置、( 4 )应急医疗处置、( 5 )乘务员形象展示。每位参赛选手都须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决赛设个人综合奖和个人单项奖,按照总分和单项得分高低决定个人综合奖和个人单项奖名次。
六、奖励
(一)全国决赛中获得个人综合前三名且符合全国民航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条件的选手,按程序申报授予“全国民航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二)全国决赛中获得个人综合前三名的选手,报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民航乘务员中级职业资格晋升为高级职业资格;已取得民航乘务员高级职业资格且比赛成绩及论文成绩合格者,晋升为民航乘务员技师职业资格(民航乘务员中级职业资格的选手获得全国决赛个人综合前三名,破格晋升民航乘务员技师职业资格)。
(四)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授予“首届中国民航乘务员职业技能大赛暨民航乘务员技师选拔活动优秀奖”。
(五)全国决赛设理论知识、客舱服务、客舱安全、应急处置、应急医疗处置、乘务员形象展示六个单项奖,对每个单项前五名的选手授予奖杯、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对于在此次大赛的预赛、决赛过程中成绩突出、作风优良的单位,授予“团体优胜奖”。
(七)对于在此次大赛的预赛、决赛过程中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八)对于在此次大赛的预赛、决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授予“特殊贡献奖”。